前言:近日湖南张家界永定区法院公开审理一审宣判一起贩卖毒品、非法持有毒品、容留他人吸毒案10名涉案人员受到法律制裁1月31日,张家
近日湖南张家界永定区法院公开审理一审宣判一起
贩卖毒品、非法持有毒品、容留他人吸毒案10名涉案人员受到法律制裁
法院认为:被告人赵某成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,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14.03 克、甲基苯丙胺片剂0.38 克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;被告人赵某成向多人多次贩卖甲基苯丙胺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。被告人赵某成犯贩卖毒品罪、非法持有毒品罪,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.5万元,并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600元。被告人李某等5人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四个月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5千元至3千元不等,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。被告人黄某某等4人犯容留他人吸毒罪,分别被被判处八个月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3千元。